2026-09-02
老干部出国旅游的四大限制
加拿大的中国老干部社群如同国内的繁华都市,尽管还有许多退休干部居住在加州,但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简洁地总结为一句:「说走就走」绝对不允许。即便已不再在职,作为老干部的身份依然重要,决不能随意对待。
问:我们已经退休了,是否可以随意规划一次「说走就走」的出境旅行呢? 答:这并不可行。退休干部必须向管理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之后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才能出行。例如,某省政协副主席退休后,想申请前往欧洲旅游,就需要经过该省委组织部审核,并报中央组织部进行备案。只有获得批准后,才能去公安局办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通行证等手续。
问:如果旅行社通知我必须提前两天出发,能否在审批时间与实际出发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下出行呢? 答:绝对不行。必须在审批准的时间内前往,若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提前出发或延迟返回,更不要在国外逗留超过批准的时间,建议尽快向单位说明情况。
问:这次旅行我们只申请了去一个国家,导游提到邻国签证免签,能否顺便去游玩呢? 答:不可以。出行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擅自更改目的地的行为都不被允许,建议下次再申请更改行程。
问:回国后,能否将证件暂时放在家里,方便以后再次出行时再交给单位? 答:不可以。必须按照规定在回国后期限内向单位提交证件,及时归还,这样才能顺利申请下次出行。一般而言,申请需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而回国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交回证件。
纪律提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相关规定指出,第九十条明确任何违反出国相关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受到党内职务撤销、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等处分。第九十一条也强调了有关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纪律,若未经批准擅自出境,将依据情节轻重受到相应的警告、职务撤销或开除等处理。即使获得出国许可,但如果在国外逗留逾期或擅自更改计划,同样也会受到警告或更严厉的处理。